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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問題求問

進來晃 wrote:
在公司任職1X年 (恕刪)

搞不好自己哪天也會遇到 進來吸收一下經驗
簡單這樣說

你在A公司任職

有一天A公司重整,重新申請營登

這時A公司因為歇業,必須依勞基法資遣員工,相關資遣規定請參考勞基法第11、16條。資遣費計算參考第17條

如果A公司重新申請營登,沒有資遣員工而是直接轉任到新公司

那新公司就要承認員工的年資。

如果公司先付了資遣費,再重新聘任員工到新公司上班,那就不必承認原本的年資
Jeremy.wu wrote:
7年前改組時重聘,年資已被切斷,不符勞基法退休要件,拒付退休金

也太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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