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不算多
不是說我今天清寒家庭
造成公司賠償就能賠的比較少
自己的疏忽就要自己承擔
如果沒錢有困難應該可以跟老闆說一下通融看看
一般老闆只是要警惕員工為主(罰款只是警惕作用)
而且還有法規明文規定
主要法律依據是《工資支付暫行規定》16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我常開公司車
公司也有規定撞壞要賠50%修理費
違規費也要付50%...我也覺得很合理
所以開公司車都開特別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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