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麥 wrote:是欠債跑路沒錯,只是(恕刪) 他出錢、你出力、就像一場買賣、只因相處不錯就能欠錢又不用付利息、你不是太佛心就是太天真、才會變成如此境地.....當一家企業發生資金週轉異常(例:欠薪)就必需開始準備必要的行動了、立即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因為雇主欠薪是可無條件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雇主欠債跑路、就算脫產資產變賣、只要人沒死、在台灣也一樣追的到偷偷蒐集各項公司違法違規證據、以及>>出勤記錄、投保記錄、薪資報條等、都有助於你日後求償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