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包817 wrote:怕被分手!男借100(恕刪) 當然值得,這些國營企業,不管賺錢或賠錢,年終奬金至少都2個月起跳,私人企業哪有這麼好康,花個100萬,就當作把幾年的年終先花掉而以,後面一路賺到退休了。
pin520 wrote:當然值得,這些國營企業,不管賺錢或賠錢,年終奬金至少都2個月起跳,私人企業哪有這麼好康 要國營事業跟私人企業一樣自負盈虧也可以啊!先把自定價格的權力還給國營企業,再取消負擔政策因素、補貼偏遠地區、少數族群等補助,讓國營事業跟私人企業可以在立足點平等的基礎上公平競爭後,甚至就算把全部國營企業都民營化也可以!既然要公平競爭當然條件要都一樣才可以,不是嗎?
不值得,原因?我跟各位說個聽來的故事...某國營企業接獲舉報,說這次正在進行新生訓練的員工有幾個是請槍手考進來的,上層是很重視的,但這回事講證據,不小心上新聞處理起來也很麻煩...結訓當天,老師把所有新生訓練員工集合起來,說是為了驗收訓練成果,每個人發了張考卷讓他們寫...其實,這考卷題目跟當時招考時的專業科目一模一樣,老師批改後發現其中幾位的成績跟之前考進來的差距實在太大,其中非選擇題的部分字跡也完全不同...不多說,直接跟這幾位私下面談,無非是要他們知所進退,自行離職...這事就這樣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