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路人 wrote:不要說你無法事前預知因為很多地方真的是沒必要去除了郵局和超市不去不行或是上班公務需求才出現在這些地方(有些人在那邊上班 那無話可說) 我覺得你的思想很共產,對岸中國很適合你。員工下班要去哪裡是員工的人生自由,政府也沒有公告以上場所有高度風險不可以去,甚至你提的百貨公司美食廣場都有正常營業。你可以建議你老闆發加班費,要求每個人下班回家等同備勤。沒給錢就管好你自己就好,或是搬去對岸住
雖然我自己也有公司,但是看這種言論也很度爛,如果感染者是你的家人,那又怎麼說?那些人是自己想得病去得的嗎?不論在家裡居家,得病的,或是預防性自主的,大家都是為了其他人好。一直獵巫是有事嗎?如果你有本事,自己公司暫停營業,薪水照發,沒本事不爽就讓員工走(不過資遣費乖乖給),這時候最不缺的就是這種幹話。
linK0430 wrote:要叫人待在家有給加班費嗎?不給為什麼要懲罰人家? 如果公司叫你去做什麼事,那是要給加班費但是今天公司是要求"不能"做什麼事,是不必給加班費的要人家積極的做啥,和消極要求不可以做什麼,是有差的只有積極要求才需要給錢,消極禁止某些作為,是不符合給薪資的要件的
扯~怎麼會有這麼離譜的想法?國家都沒有禁止人民去那些地方,公司哪來權力動用"私刑",自以為土皇帝?先不說公司無權限制員工人身自由,姑且退一萬步來問公司有無事先規定員工不可以去哪些特定地方,比如不能去百貨公司,餐廳,汽車旅館,否則將如何如何懲辦若都沒有規定那是要員工遵守甚麼?事後馬後炮隨便想怎麼放就怎麼放?而公司本身"應注意而未注意",沒有明言公定員工遵守事項,是不是管理無方,要不要自己罰自己先?我不站資方,也不站勞方,就一般路人的角色,看法就是這樣
一個小路人 wrote:如果公司叫你去做什麼事,那是要給加班費但是今天公司是要求"不能"做什麼事,是不必給加班費的要人家積極的做啥,和消極要求不可以做什麼,是有差的 這在您的認知裡,是要求不能做什麼事這在我的認知裡,是公司要求我做乖乖待在家,別亂跑這件事且大家的認知跟合約是把工作的時間賣給公司,做談好內容的事情我從沒看過有一間公司,連休假沒被公司買斷的時間,公司都想插手的(除了保密條款是上班起,到離職過一段時間都綁著)大家也是覺得這點不合理,除非你買下對方這段時間,你可要求員工"做"某些事,或"不能"做某些事情,不然為啥有資格插手?所以樓上才會說這有共產的思維,極權,且有把員工私有化的概念但偏偏這邊是個講求自由民主的國家甚至說難聽點,把這想法丟給大陸人,問他們意見,或許有些人可能贊同,但我覺得他們多數也會覺得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