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9696 wrote:
小弟原職務為某大集團(恕刪)
公司降薪或更改工作內容需要員工同意,否則你有權利選擇離開,公司需要支付資遣費。
業務調整若是同類型調整尚屬合法,但若本來是工程師要調動你去做會計,這就涉嫌非法資遣了。
因此公司給你兩個選擇是正確的
1.接受職務調動
(表示你同意變更工作內容與降薪)
2.離職
(表示你不同意變更工作內容與降薪)
選項二需要發放資遣費,需預告,滿1年未滿3年的天數是20天,
資方若要你提前走人,需加發預告期間工資。
至於保證薪資的合約部分,可以請教專業律師是否有效,是否能保障你自身利益並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