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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panda下班逛東區百貨…樓管「禁現樓面」驅趕外送員嘆歧視

今天foodpand有規定下班不能穿制服嗎?
有的話沒話說
沒有的話為什麼不能穿著逛街
我沒記錯便利商店全聯之類的賣場他們的制服是公司資產
熊貓的是要自己買的為什麼下班不能穿??
和尚穿著僧服大褂會被趕嗎?
今天若是百貨不想外送人員進入外送不想櫃哥櫃姐叫食物進百貨
那就管理好自己的櫃哥櫃姐才對吧
今天百貨管理不好自己的櫃哥櫃姐反倒先去阻擋外送人員???
重點是行為而非穿著吧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這名外送員沒有更換配...(恕刪)

笑話 錯在哪 那是公開場合 人民有自由權益 只要不犯法 否則趕人就是犯了仿害自由罪
riklin wrote:
百貨公司是私人營業場所自然可以選擇客人,不歡迎某些客人進來消費是正常的。


講到重點了
NaCl-2012 wrote:
講到重點了...(恕刪)


開門做生意就由私人場所變成公共囉

就像騎樓.

就像既成道路
拜託先去了解法律吧⋯
你可以在公共場所唱歌甚至抽煙
但是公共場所一樣有其規範所在
不能烤肉、遛狗、擺攤等
如觸犯,負責機關有權對你進行開罰和驅離
所有的一切都建立在遵守該場所規範為原則
就像你不能在百貨公司遛狗一樣
商家自然有資格挑選客人的權益
可以選擇不做特定人士的生意



大醫院的診間門口會貼上謝絕推銷、業務
醫院也是公共場合任何人都能進入
照樣有資格選擇拒絕什麼樣的人入內
這是商家所定的規則規範
你進到它的營業範圍就必須遵守
否則它有十足的權利和底氣請你離開
有錢不代表你是大爺
規範不讓外送員甚至服裝儀容不整者進入
你就是要遵守,想入內請脫掉制服、搞好服裝儀容




商家如果不同意還硬闖
便觸犯刑法第306條之侵入住居罪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
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你受到店家要求離去後仍停留不離去
你能抗辯這裡是營業公共場所?
我國法律判決見解一向認為
刑法第306條第一項所指的住宅
店舖當然也包括在內....
營業場所就算在營業時間內允許客人出入
一樣有一定的限度
營業設備、場所無故闖入應論及侵入住宅罪
百貨業者根本不需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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