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在飯店,職等比你高些,基本上沒有責任制過。公司常常有突發狀況要加班我可以理解,行業毛利低申請加班費有困難我也可以理解,最起碼該有的補休一定要有,而且如果是上的了檯面的飯店不太可能明面上檔你申請加班,可能用暗示的方式"我們以前XX階級都做到完啊""這本來就是我們的責任啊"之類這時候只要反問一句"所以現在可以報加班嗎?" 十之八九都還是會讓你報如果說有困難的話問問無法報加班的原因,明顯違法因素請上報勞動部。
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14530/19536/看一下有沒有列在裡面+跟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沒有的話溝通看看公司能不能給加班費或者備份上下班打卡紀錄,有需要時告官請求五年內的加班費...
謝謝大家的建議,以前工作的飯店也是知名的五星飯店,職稱也是主任,如果是自己份內的事情沒做完加班我是不會填寫加班單,但是如果是明顯是因工作上需求需要支援現場人力,公司百分百可以報,但現在這家新東家HR告知我,我的薪資算高(我也不懂哪裡高),所以支援別的部門端菜基本上也算責任制範圍,這份工作我因為剛做也不久,所以我會先做,但目前我不會設定以年的單位來任職,希望未來有更好的機會在離開,謝謝大家的寶貴意見,衷心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