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od0819 wrote:
保全就是做好巡邏,...(恕刪)
如果只是這樣,請個物業管理員就可以了
雖然現在保全做的事情好像都屬於物業...
Mirage-Ulysses wrote:
要常拼命的那種 就是...(恕刪)
哈哈~男性要開始緊張了
吼吼吼~~ wrote: 如果只是這樣,請個物業管理員就可以了保全員適用勞基法84-1條,物業管理(總幹事或秘書)是依照常規的條文。這兩者採用法條不一樣。
雖然現在保全做的事情好像都屬於物業...
riklin wrote: 保全就是個門神而已,你以為遇到大事保全會捍衛你們嗎......現在多數都是安裝智能監控系統取代人力保全。你講的智能監控系統有其侷限性。打個比方,不設保全員,住戶改用晶片卡刷卡進入社區,可是並不是每個住戶進去後會隨手關門,這樣門禁上會有缺失;這就要靠保全員時時留意門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