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npon19861210 wrote:
樓主對手非常喜歡承...(恕刪)
跟資方要錢
當然比跟勞方要錢的多了
我看律師
都寫公司談話費比個人多一倍
勞資訴訟是一個新的事業
我看到好幾個人
不停的告公司
一間做完都改告一間
做幾個月 擺爛被資遣 然後告公司
打官司的錢拿到手
然後跟老闆要脅要我走再付一筆和解金
換一間再繼續
不過我看都最後一間輸了就會一直發瘋的狂告
比方有人做40天就告公司玩了公司七年 102-108年
拿了80幾萬 他薪水22K 只拿到102-105年的薪水加和解金
不過他最後狂告訴訟費損失20萬
有人甚至用勞資糾紛合法詐欺的手段
假裝跟老闆說不幹了
事後沒錄音說公司惡意資遣
拐公司拿到了300萬
為何我會說拐公司哩
因為那家公司被他告三次
前兩次都中招
第三次找律師處理
律師會錄音 但是這樣也被他騙了9年的薪水
都不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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