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rtgame wrote:一開始有說明,做7...(恕刪) 你說的是真的!從以前還沒有健保時代,打工旺盛的工地年代!很多行業就有一種淺規則,到現在很多行業加減口頭告知!試用期,老闆先口頭告知,做3天或7天內沒有錢領!連16歲的都知道!去工地也知道!我那年代,18歲作全家超商18天正職試用夠久了吧!店長一句話也欠我5000多還是7000多的錢我也忘了!(時薪80年代)我捕貨結帳招呼客人都沒少阿!只是得罪他兒子亂我收銀作業我也不要一毛錢離職,開除就開除,我比你兩天更有正當理由要我也不要你的兩天還是要看是給店家貢獻度,還是麻煩吧!有理你可以上新聞找許銘春阿!因為就算不適應那個行業資方也會看自己的勞動環境條件和當天或那幾天的表現給半薪離職,有經驗表現良好但是是該家公司不適應就是給日薪離職看制度匯款日撥入!但是一般餐飲業離職可以當日離職時,和老闆交涉好自己的貢獻度,和當天該領的總日薪離開因為...鬧上新聞的學生以前還有些人,造成店家數日的營業材料或是客源損失可以勞資雙方去調解會或是打官司了!不是你說你缺錢,人家就一定要給你就算是正式員工上班,工作時,有某個程度的公司財產損失就算是中古良品用壞掉,公司也有權利求償或是請會計另行吸收我就有遇過(我做事情動作太快,把公司工具弄壞掉,發薪日就扣掉錢了!只是主管會口頭告知)或許是我那間公司做事和做人還沒到達一個程度,不然應該是公司合理吸收掉小損失你唯一可以做的事想想這兩天你有幫那個餐廳整天做了那些事情(提出你有勞動力領薪的證明)不然如果兼職,請一個洗碗工一個月一萬多台灣到處有,很多退休阿姨兼差,甚至打雜分段打工也領得很好啊!通常兩天也沒多少錢!如果你真的做事很認真!連對方共事都感受得出來!該給你的,你回頭去找!老闆也會通知你領錢日我18歲超商不屑領那辛苦錢,是因為小小一個店長才四萬塊我看不起人家不請他,他也不是加盟店長,開除就失業了!可憐他家境不佳,耍大牌我16歲就領過一天快3000塊的平均薪資(我也不要勞健保),真的不在乎我沒能力賺錢沒那摸可憐!後來我30出頭也幹到經理了!
DP4 wrote:檢舉+1順便調資料...(恕刪) 很多小店家都是人數低於一定人數只有申請營業登記,也沒有勞健保很合理,看有無裝潢就知道(最好是有裝潢,有電腦店餐系統,規模夠大,那你才有勝算提告!還要打官司或調解)因為都是月底領現金薪水袋(直接挑明講~登記合夥人及員工低於五人就可以免加投保,自行投保勞保公會或區公所自費繳交,雇主員工都是自行投保,請問你怎摸告?)就好像很多無牌公司,無底薪拚業績領現金,也沒有勞健保就連保險公司,你去做兩天,沒有業績請問你可以去告房仲高專或是最大保險公司嗎?有哪個無底薪的保險員房仲可以站出來說明兩天工作權益(包含它們說的勞健保)還是黃昏市場叫賣員,成衣叫賣員都是領現金沒有薪轉,有誰做兩天可以上勞工局告發的這已經是社會常識和常規了!有!請你申請薪資仲裁!慢慢打勞動官司勞工局也開門幾十年了各行各業都很清楚我也寫出來了
findlife wrote:可是我這個是勞力活,...(恕刪) 看你當時候是怎麼跟老闆談的以及離職的時候你是沒有知會就離開,還是有跟老闆先講沒付款的原因只有老闆知道你該做的是先回去問老闆然後針對不付款的原因在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