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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2/11 正式離職過年期間薪水照常算嗎?


youandyw wrote:
所以符合勞基法?離...(恕刪)


一般1號到職,31號離職,不會去看那兩天是不是假日。

你薪水是能算到11號沒錯,不過公司會不會把這幾天視為"請假"扣薪,就不知道了!

你真聰明2月上班三天想領11天薪水
我說自找麻煩,選這種時間
如果是我一定批準你1月31日離職

youandyw wrote:
我20天前提離職,...(恕刪)
工作問題不去問你老闆,反而上網亂問陌生人,請你是倒楣而已
年終13個月是那個行業啊?做一年賺兩年的工作幹嘛離職?
youandyw wrote:
我是直接年終13個月...(恕刪)
恩 我2005年2月的時候離職過一次

那時2月也是剛好過年

老闆說要做到二月底

當年十天特休也都沒請

三月一日正式離職

後來結果領薪水時 2/26 2/27 2/28 最後三天薪水就被扣了

當月全勤也被扣了

雖然過年年假的薪水是有給

但心裡還是很不爽
youandyw wrote:
請問2/11 正式離職過年期間薪水照常算嗎?...(恕刪)

通常是年後離.公司好找人跟你接手交接
你這樣拿了年終就走人.下一家公司會戒慎恐懼.錄取率不高
錄取你.你會不會像你前公司一樣.玩這招
正常2/11離職,過年期間還是要給薪水的,有人有提到說要年後離職被老闆提前趕走的,其實這樣要算資遣...
勞工宣告幾號離職後,公司如要強制提前讓你走,需要給你資遣費+預告工資+非自願離職證明,這就是為什麼老闆雖然不爽,還是只能給你過年期間的薪水....因為叫你年前提早走更不划算

至於怕下一間公司擔心你會再一次領完年終就走人....基本上選過年後會面試員工的公司,也早就知道這個常態了XD
有些甚至還直接寫年後上班的...
只要還沒退勞保就要正常給薪水
jeel54321 wrote:
一般1號到職,31...(恕刪)

jeel54321 wrote:
一般1號到職,31號...(恕刪)


基本上我沒口頭說請假,不太可能扣薪吧?

非我自願請假,沒有LINE或者口頭交代請假事項,

這契約是不成立的 我說的沒錯吧?

李大兵 wrote:
種時間
如果是我一定批準你1月31日離職


我1月初就有口頭預告會離職,

當時我已告知老闆可以開始找人,目前也找到兩位新人進來(只是在我離職後)

而我看公司公告規定,離職要有離職正式信件,

因此我思考後決定發出離職預告信,並開始準備一連串交接

為期20天,也就是符合勞基法做滿兩年未達三年前20天公告離職,

而在這20天內,我除了交接也把目前最新的專案完成一半以上,

專案期限是在三月底,剩下交給其他同事沒有太多困難點,

至於過年期間我也是有上班(兩天輪班),

老闆心裡是不希望我走,可是我認為薪水不符合期望,

老闆自己也知道,所以我選擇走人,

也沒有說不留情面,我有告知老闆未來可以朝其他方式合作,

我也預留讓老闆找人的時間,現在找到新人我走人應該也是很合理吧?

然後要批准我1/31離職,非法定的離職日,這樣算是被迫離職吧?

這樣老闆要付出的薪水會更多,你確定你是HR會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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