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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有沒有「存在」的價值呢?


taipoo wrote:
詳細資料可連結下列...(恕刪)


砍掉重練!
改成民營才會有存在價值!

deathdon wrote:
其實...約談單說的很正確哦
主管本來就不一定在專業比下屬強哦...
這是非常合理的...主管是把人管好...達到公司給予的績效目標.(恕刪)


那就要說服上司啊

說服不了就照做…留個Mail確定是主管下的指令就是了,出事可自保…

asps946701 wrote:
那就要說服上司啊說...(恕刪)


樓主給的資料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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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毆 :

這個工作項目是董事長及Jordan要求執行的我也沒有辦法不做

有提過要買TIA102 P25 PhaseI,II的綜合測試儀器,因為很貴他們不買

如果你想跟他們討論不應該做這些工作的話Jordan每天都會來,你可以找他討論

董事長每週一週四會來公司,可是需先跟他的秘書預約時間
就憑一個負面的案例否定勞工局必要性? 勞工局沒有很大的行政裁罰權力, 是因為立法院造成的, 而立委是眼瞎選民選出來的, 要廢得先廢了立委支持者的腦袋
沒勞工局,企業的(政治獻金)會少很多,對勞工而言沒價值,對政府而言是金雞母,勞基法不修嚴不用捐錢嗎? 勞檢次數要少不用捐錢嗎? 要勞工局裝聾作啞不用捐錢嗎? 凹勞工幾百萬只罰10多萬不用捐錢嗎? 各位自己說說,你是政客會想廢掉勞工局嗎? 現實就是有沒有用是(有權者)說了算,人民說的事不算的,偏偏很多掌權者自己說得很喜歡把(台灣人民)掛進去,便宜要面子也要
我有個朋友,跟您蠻像的(自己的想法與意見比較多),
不過他每份工作都做不到1年(就被開除)。

後來他就考上台電,
公家機關就是不一樣,
沒法開除,
後來被調到核二廠去,
聽他說還有25%的危險補助(算是升職嗎)。


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適合的位置,
好好思考自己的未來,
也許您去考的公職,
會比較適合您。



sidetheboy wrote:
我有個朋友,跟您蠻像...(恕刪)


其實想法跟意見多未必就是開除的理由
科技業有經驗的研發工程師招募不易
所以不是表現太過離譜通常不會輕易開除或資遣
尤其是”惡意開除“過樓主的兩家公司,在科技業的風評是比較欠佳的,本人剛好待過其中一間一小段時間,有更好的offer就立馬離開了,這類公司有人願意來面試或上班主管就要偷笑了,還會隨便開除人員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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