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stler's Ambition wrote:還在試用期不到三個...(恕刪) 工作是自己找的還是被逼迫地去工作1.自己找的就別幹了太痛苦;吃不了苦生不如死換工作2.被逼迫地趕緊打電話110報警處理逼你為娼是不道德的行為也是犯法的事情3.你幾歲了還無法判別自己要怎麼走嗎?
有什麼好賤不賤的,還在試用期內,你達不到資方要求人家逼你走不是合情合理嗎?等到正式後才難處理。要馬就是資方永遠找不到人,一直壓榨員工要馬就是你不夠格去勝任這個工作既然你會覺得錢太少,那就一開始不要接受這份OFFER阿為什麼做了嫌不適合你?不想改變?被逼走不是剛好而已,聽起來好像在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