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經過公開討論並投票表決的,那就沒話說
若沒有經過公開討論,公司直接就指定了一個地點,不太公平
雖然都是同事,但薪資肯定有高低差別
比方如果是去歐洲、美洲很貴,薪資高的人消費的起,不痛不癢。但你薪資低,扣掉津貼還要自己倒貼好幾千,甚至好幾萬,很痛啊,當然就不想去了,心想:老子還要繳貸款、要存錢,陪你們這些大爺去旅遊,把錢花光光,門都沒有。自然就會覺的公司怎不去一些比較便宜的地方。
反正不管去啥地方,扣掉津貼後,所要負擔的經費,佔薪資太高比例,都會覺的難以承受,無福消受。若每次都這種情況,傻子也知道擺明就是排斥低薪員工,只是那些高薪的員工,經理級啥的,在自爽而已,在享受公司福利,這哪門子的旅遊津貼,弄這些貓膩手腳的,一點也不公平,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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