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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離職??給些意見,謝謝


菈莉 wrote:
提早上班去和主管說...(恕刪)


寄一封存證信函, 包含預告離職日期和離職日期,

順便丟一張自願離職的表格給他,

背面印上勞基法預告離職的內容...

菈莉 wrote:
提早上班去和主管說, 果然被念了, 說我沒履行合約, 我也很無奈阿,人往高處爬, 所以被罵是欣然接受, 目前他尚未答應我離職, 說叫我最好找到人再走, 但我根本不能等阿, 都已經提早10天告知了, 他現在用合約來堵我說不行走, 該如何做?


[1]等待雇主找到人來交接不是勞工的責任;因為現實生活中不乏雇主擺爛不找人的例子,如果這樣勞工不會有離職成功的一天~

[2]依勞基法規定,離職預告天數跟樓主你說的有差異;未滿三個月不用提早10日告知,勞基法15準用16~

[3]合約問題,正常情況下還是得儘量跟雇主協調出一個彼此都能解決的方案;不正常的情況的意思是明顯不公平的情況~

[4]關於違約如何處理,建議可以找勞工局之類的政府單位詢問一下~


委婉而堅定地向雇主表達你要走的意願,真的不行就找勞工局介入吧~
回到家, 家人叫我忍耐, 有提離職就好, 說我若要等到他們找到人乾脆就不要去下一個公司, 現在見到主管都超級尷尬, 只能裝憂鬱的臉, 畢竟當初去這家幼兒園也是先應急, 但裡面不管人和做事的方式我真的無法適應, 加上薪水真的不優渥。 社會就是這麼現實, 人還是要找對自己最有利的
直接跟他說你做到哪一天 (新工作報到前一兩天)
才給17K 真的不用管他有沒有找到人
有盡到告知義務就好
不用為了讓他找人 而延後新工作報到

如果是我 我會這樣做
他現在假裝沒這件事情, 不給我離職單 , 傳賴和他說離職的事也不讀, 真的很煩, 只說要尊重他們公司, 雖然我們是有簽一年約, 但是我真的對於這家公司完全無遠景可言, 來這才2個月, 提早10天說了還要被刁難, 臉皮厚一點的可以隔天就不來,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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