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是瘋了 wrote:對啊!網路霸凌超嚴...(恕刪) 事主砍人後有去自首,接受法律自裁,算是個肯負責的人!不像成大醫那些人,出事後躲躲閃閃的,問題不敢回,連面也不敢露,一副做賊心虛的模樣!你要不要也對自己做的事負責,主動自首啊?
maysnowww wrote:痾...砍人就是傷...(恕刪) 對他沒差吧!反正已經被逼到沒頭路了!台灣殺人又不會判死,況且他又主動自首。有沒有霸凌,事關刑期長短,正好可以上法院說清楚!對這件事有興趣的,可以關注一下判決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