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司多半傾向不結清因為舊制退休金的給付是勞工申請退休時才給如果結清舊制,表示公司在結清當下必須把結清金額付清,員工轉新制(提撥勞退6%),在公司的年資繼續累積而如果不結清,公司則是在員工申請退休時才把前面的舊制退休金給付,而很多勞工其實未必能待到退休所以大多公司不傾向提前結清,如果員工在退休前離職,那這筆退休金就省了樓主可以跟公司爭取看看,但新制都上路十年了,怎麼現在才想到要結清舊制?
一般而言,很少有公司會主動要跟你結清舊制,台灣中小企業很多沒有將舊制退休金足額提撥,以你的情形,公司要結清你舊制部分就要幾百萬(工作25年了,薪資一定不低).如果有連鎖效應,很多人都要結清,那公司短期哪來這麼多現金?很多公司會以拖待變,賭看看會不會有員工主動要離職,那這一筆就省下來了.所以公司如果對老員工月來越差,你就得先保全證據,忍辱負重,不要輕言離職,更不可以輕易對主管辱罵或動粗.等他們出手,再將證據交給勞工局,以保障你工作這麼多年的辛勞.當然如果公司正派經營,就好好貢獻自己.看看前輩的現在,就會是你的未來.不難辨認的 !
我們公司是鼓勵結清舊制因為好像這個金額是用你申請時的薪水去算,如果公司每年調薪,就會越來越多,但是這應該沒什麼利息,未來會發生什麼事誰知道?這筆錢我記得公司也不能動用,等於幫你保管,但戶名又不是你的名字,保險嗎?雖然我個人進來時只能選新制但是蠻多同事最近都結清領走了,也是一筆可觀的金額,她們現在都還在上班,一樣繳納6%到新制專戶裡另外應該沒有什麼特休假重來,結清的只是舊制時的勞退
y6771a wrote:我們公司是鼓勵結清......另外應該沒有什麼特休假重來,結清的只是舊制時的勞退......(恕刪) 這個狀況有些不同,貴公司鼓勵結清而員工也同意,就是6樓貼出的解釋函提到的''員工與雇主合意結清舊制年資'',照規定不能影響其他權益(如特別休假、預告期間等....),一般這種狀況是屬於未達退休年資的提早結清。樓主是已達退休年資,若要辦退休公司是不能拒絕的(只能先領舊制,新制要到法定年齡才能領),在這種狀況下,多數公司會要求員工辦理離職、再重新聘任,年資自然歸零,如果恰好公司有意縮減人事,就可能不續聘或減薪續聘,這也是樓主要擔心的。
Ste100 wrote:直接申請退休,再回...(恕刪) 是的,之前的同事也是,才44歲左右就同一家公司工作滿25年申請退休(退伍第一份工作).舊制退休金先拿300多萬,公司再重新聘回.薪資再重議....但重點是你要有那個能力讓公司願意聘你回來.如果老闆看你不爽很久的,只是不好意思開除老員工,一辦理退休就只能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