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提早跟大家講,讓大家有心理準備總比死都不講,然後開始欠薪好太多了!遺憾是難免的,但老闆撐不下去也無可奈何吧,他也是人,也是有家人要養、責任要盡的!換個心情找新工作,找到滿意的說不定還能找到新希望,加油~P.S:通勤時間超過20分鐘我無法接受,當然每個人接受程度不一樣,但把時間浪費在此太無謂...
elly0217 wrote: 還要轉兩次車。。車還很難等就是到比較偏僻的地方 台灣很多公司開在新北的工業區開車的話公司停車位不夠不開車的話要嘛到定點轉公司交通車要嘛坐計程車進去很多人也是這樣上班啊說真的習慣了也沒什麼服務業也是一樣很多人都是從台北市到桃機或是桃園的outlet 上班交通都非常的不方便啊
cykuo919 wrote:我記得如果硬要你去就得幫你解決交通住宿問題否則你可以選擇不去,並要求公司資遣你所以一邊找工作一邊等資遣吧.(恕刪) 沒錯我記得好像不能超過原本工作地點8KM還是10KM超過的話公司要協助處理交通問題如果公司有提供宿舍或交通車但你還是不願去的話那就是員工自己的問題所以要看公司是否有提供協助或津貼如果完全都沒有硬要員工去一個很遠的新地點上班也是不行的相關細節可以請樓主自己去勞工局查他們都有律師可以諮詢我去年才去找過律師諮詢免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