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化身DIO wrote:所以任何但書都不能...(恕刪) 是的,上面有其他的網友也說了,離職時一樣有拿到特休折抵的薪資這合約肯定無效的關於保全是否可特休,這邊的回答比較清楚,您可參閱https://www.1111.com.tw/dayoff/discussTopic.asp?cat=vacationQuestion&id=121315
何嘎嘎 wrote:憲法也就175條,...(恕刪) 憲法只是基本架構任何法律條文都必須建立在憲法架構之下所以一但法律條文有抵觸就必須大法官釋憲所以任何法律條文本身就屬於憲法一部份還是謝謝你讓我認識更多憲法條例
變態化身DIO wrote:所以任何但書都不能...(恕刪) 這類的契約都是無效的,但是你要向勞工局提出檢舉,再來個協調會,協調會他們可能會放些話,只要應起來他們就會知道理虧賠償了,只是這些事情多半是離職才會去做的.
iamasusan1125 wrote:唉,台灣這種公司文...(恕刪) 政府執法機構要得過且過的心態給再多的人跟權力都沒救真的要讓勞基法落實很簡單抓一個殺一個殺到第十個還有人敢犯這公司也夠本事了現在問題就在政府身上而已他要得過且過所有企業當然也跟你得過且過了
旋風 wrote:勞基法也是在憲法裡面...(恕刪) 憲法是憲法 法律是法律 憲法是大架構沒錯但是特休假沒了去找憲法一定是啥都沒有的憲法是一種概念,而法律就是補足憲法不夠清楚的部分私人契約如果違反法令則自始無效 但是違法是上法庭違憲是也要先上法庭取得裁決結果才有機會聲請大法官釋憲雖然我不是律師 但是你說的一定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