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芃芃¥ wrote:父親是公務人員退休...(恕刪) 先搞清楚最後的身分別,才好處理公務員是公保,勞工才是勞保如果是公務機關的技工、工友屬勞保公保可找原服務單位的人事協助勞保請親洽勞保局辦理,勞保部分有表單能下載參考勞保局網站
1.除了約聘 公務人員是公保 公保領月退 這部份需是配偶才有權利領半俸,兒女只能一次請領公教人員保險死亡給付遺屬年金,這部份可以打去銓敘部去詢問相關單位(郵寄可以申請)2.兒女可以擇一看誰的勞保保最高 由他去請領家屬死亡給付(勞保局),如果兒女中有保公保的也可以請領公保的家屬死亡給付與勞保不衝突等於可以領雙份3.務必準備多份死亡證明和除戶證明留著備用(各約10份)還有很多事要做 跑公所 跑勞保局 有財產辦繼承 會非常多 你來這裡問 並不能知道你真正的問題,要一個一個打電話所負責單位去問
cca34 wrote:先搞清楚最後的身分...(恕刪) 基本上我國公務員身分百百種,像是交通事業人員也算一種,這種在過去是可以保"勞保",絕大多數人都已轉公保,後來有下令如有調職後就必須轉成公保。另外約聘僱人員過去也是可以保"公保",但後來公保法有明訂該類人員不屬於保險對象,後來大多數都轉為保勞保,但也有少數例外到現在還在保公保。公務員退休後再辦理養老給付之後,同時也辦理公保退保作業,所以亡故後就沒有任何給付可領,但子女可以請領公保及勞保喪葬給付,印象之中公保及勞保好像可以分開請領,但是一類保險只能有一人請領(通常會是保額最高的人),退休金部分要舊制的才有半俸可以領(一般稱做月撫慰金)。以上是我有去年做約僱辦過的案,如有錯再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