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Stock wrote:
公私不分!
今天要是老闆跟你說: 抱歉, 我騎車出車禍要賠15萬, 這個月薪水就不給你了!
我想沒有員工會同意吧!
你的合夥人出車會是他私人的事情, 賠錢也是他自身的問題
怎麼會直接拿公司的錢去賠?!
最多就是樓主拿回利潤後, 以借錢的方式借給他罷了!
要不下個月他跟你說去酒店不小心花了20萬, 你不就永遠領不到錢?!
現實卻是
老闆投資失敗,員工要共體時艱
老闆規劃失策,員工要共體時艱
老闆買了豪宅,員工要共體時艱
老闆買了遊艇,員工要共體時艱
老闆用錯了人,員工要共體時艱
常態啊!員工同不同意重要嗎?
Opson jiang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昨天我的生意合夥人在休假期間去看親戚回來的路上出了一場車禍。在下山的路上騎著別人的Racing king超車撞上一台對向的BMW GT,加加減減要賠15-20萬,而這個月的利潤大概是50000對分,一人25000。因為他事故打電話給我,跟我說這個月利潤沒有了,我當場驚訝。
我:「為什麼沒有!?」
他:「賠錢了。」
我:「什麼賠錢?」
他:「我出車禍了,撞上一台BMW GT,機車也毀的差不多了。」
他:「我想說你這個月利潤能不能全部給我,車禍加減要賠15-20萬。」
(我當場愣住,沒有馬上答應他,先關心他人有沒有怎麼樣,並且叫他先去估價)
我是覺得這個請求滿不合理的。
大家有什麼看法?(恕刪)
公私不分
當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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