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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資遣,我該如何處理

柔情似風 wrote:
公司投保最低薪資跟...(恕刪)


沒錯,投保薪資跟勞保與失業補助金有關聯,如果你用22000投保,雖然薪水是26000,接下來六個月假設都沒工作,你能去就業服務站申請22000*0.6的失業補助金。

別忘記跟公司拿非自願離職單。

資遣費已如上述網友所論,2年年資有1個月的資遣費,20天預告期的薪資,以及特休折現(軍用你實質薪資去算,而非投保薪資)。

另外你要去查一下(用自然人憑證或親自去勞工局),公司是否有提撥至少薪資的6%進你個人勞退專戶,投保6%應用實質薪資,而非投保薪資提撥,如有差額(例如你一個月領26000,但公司只用22000*6% 幫你提撥),這部分的差額你也可以爭取(兩年在職期間差額大約是5760元)。如公司不付錢,離職後可向勞工局檢舉高薪低報,造成你權益損失。

勞工必讀三法:
1.勞動基準法
2.勞工保險條例
3.勞工退休金條例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kun429 wrote:
扯什麼東西還有退休...(恕刪)



哎呀,大大,因為我不知道退休金什麼的,正確名稱是退休金提撥啦!
離職大部分的網友都已提點您了,我就不多詳述
但是"勞工保險投保薪資" 您公司用最低薪資核報,有違法律與良心
您會受到影響的部分是:

1.退休金提撥金額與累計計算的平均基值
2.因公受傷(上下班受傷也算)請領的基數,如果住院差額會更大
3.被資遣後的失業補助,因為是用投保金額*0.6,所以每個月的生活補助金額差異變成(27600-22000)*0.6=3360(每個月少了3360)
4.已申請失業補助之後,提早找到工作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失業補助金的50%,所以投保越多請領的越多

請CHECK: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以上可以去勞工局檢舉!

希望您下個工作可以早點找到,並且不要漠視了自己的權利.
FB:harlem.hsu IG:harlemhsu
非自願離職但記得去拿就對了
領失業給付用的(6成投保薪資級距)
其他的就按不怎麼樣勞基法就對了
還有就是國民年金單會送去給你繳錢嘍

不要問我現在都沒收入了,還管什麼幾十年後的退休生活
自己選擇嘍
勞工做滿二年有十天特休????你確定???比軍公教還好????

建議樓主打個電話給當地勞工局,他們會幫你,而且你確定公司是虧損才需裁員???你最好請勞工局幫你查清楚!!!!!
whlee75 wrote:
做滿兩年有10天特休
假如你都還沒用掉應該要換錢給你
還有這些都是照勞基法為準
不是說公司沒規定就沒有
《勞基法》修正案昨晚三讀通過,預計在2017年1月1日正式上路!但在特休假計算上讓許多勞工跟人資主管一頭霧水。
勞動部說明,目前特休假基準就是以勞工到職日做為計算的「年資」,依照《勞基法》修正後的特休假計算方式:
6個月以上未滿1年:3天
1年以上未滿2年:7天
2年以上未滿3年:10天
3年以上未滿5年:14天
5年以上未滿10年:15天
10年以上者,每一年加1日,最多30日


樓主已滿2年以上,特休確實是10日

而且特休換錢是用假日加班費去計算的。請樓主注意自己的權利~~~

3.前述雇主將勞工未休完之特別休假日數,折算發給之工資與特別休假加班費之性質,均屬假日加班費,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1條第13款暨財政部74年5月29日台財稅第16713號函規定,免納所得稅,其加班時數(當日正常工時部分),不計入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46小時免稅範圍內。
FB:harlem.hsu IG:harlemhsu

imsky1030 wrote:
謝謝你大大⋯⋯ 我還很怕有漏掉的,
所以那七天特休在我們公司沒有此規定,若我要求折現是否也無意義了?(恕刪)


記住,勞基法大於公司內法規。
也可以打電話到勞工局詢問協助,
勞工局的人也會請你保留所有的證明。
對於資遣事宜, 主要還是再找主管和人資談一次,

為了避免遺忘最好把主張的費用和條目都列印或是寫出來帶著,

1. 要求履行勞基法新制的10天特休, 可折現, 勞動基準法38條 滿兩年, 10天特休

2. 要求履行勞基法預告資遣, 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 可折現, 勞動基準法16條

3. 資遣費 年資*0.5*月薪 ,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1項

4.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網路上有格式, 求職期間申請失業補助用

jerryho282 wrote:
勞工做滿二年有十天...(恕刪)

106年勞基法修法已將特休由滿2年7天改為滿2年10天了
有些不肖雇主會因為員工不熟悉勞基法定苛扣特休
最常見的是
例如勞工是105年7月1日到職
當勞工待滿2年(即是107年7月1日)即可享有10天特休
這10天特休可在107年7月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前休完
假設勞工在107年12月31日離職但勞工還是可在這半年休10天特休
請記住10天特休是獎勵勞工在該單位待滿2年了獎品
所以不受是否待滿第3年影響

但有些公司會以勞工第3年沒待滿為藉口苛扣特休
例如107年7月1日滿2年,但107年12月31離職(只待半年)為由只給5天特休
這樣是違法的

若有疑問可上估狗查詢106年勞基法特休試算
裡面直接輸入到職日即可算出特休實際可休天數

imsky1030 wrote:
哎呀,大大,因為我...(恕刪)



樓主不用理那位kun429啦

那個人整天在01各版酸人 每篇都是負能量

希望樓主能爭取到自己該有的權利

我也曾經被資遣 經驗也是很不好 還是上市電子公司

雖然基本大家講的東西我都有拿到 但是資遣費硬是多拖了一個月

樓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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