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0o0m wrote:服務超過25年已符...(恕刪) 滿25年就已達自請退休的門檻 老闆不敢不給你退休金的 除非存心耍賴拒給資遣費跟退休金 告官要罰30萬 說要提高到300萬 不知修法過了沒我們是總統心裡最軟的那一塊阿 以下就不回覆了 錢又不是我的
jief wrote:請問若只能領一種 有誰會選資遣 一定選退休比較多錢 自請退休的發動者在勞工,資遣的發動者在僱主,就是避免僱主發動資遣規避較高額的退休金,所以符合自請退休條件者,在被資遣時,能夠要求領取退休金。而要求以退休金支付資遣費,那也要勞工懂勞基法,就是有太多人不懂,僱主才會這麼做,眼前不就一個樓主連問了2個勞基法問題。要是法訂在那邊就沒人違法,這世界早就天下太平,還12天分屍3件。
pwwang wrote:自請退休的發動者在...(恕刪) 唉 你還是不懂 要資遣員工 要在未滿25年前就要動作了已滿25年他本來就可以自請退休領退休金了 而且是自己提出 不幹了 老闆也不敢不給 若被資遣也是只能領原來的 是被資遣耶 失業耶滿25年也許才50歲 65歲才退休 還有15年 中年失業 這樣對嗎這樣有哪一個勞工能做到強制退休 話說我不是不回了嗎 真是忍不住 不用拿判例啦 又不關我的事 提供給樓主參考而已再來就已讀不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