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way369 wrote:
如果老闆有這麼好就...(恕刪)
如果我是她,我就會離職!
如果我是你,也跟這位正妹好友很來電的話,我則會找尋非常高薪的工作,或本身就有極強大的存款‧‧‧
娶她,照顧她。 她上不上班 都沒差別。 如果真的很無聊,再去上班打發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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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她 也會直接算清楚全月總工時,換算下來的實際時薪為 (搞不好真正時薪為台幣一百塊整)? 倘若真的就是少的可憐,那並無眷戀的必要!
再來就是工時勞累度。(這分為必須用一般人的兩倍 或三倍效率做事? 或一般的人一半效率,或三分之一效率做事?)
像我自己就是太愛惜自己的時間,導致長期用一般人三倍效率做事,整個身體完全累壞。目前已打算閃人 好好靜養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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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way369 wrote:
但她的工作量通常是要做到8~10點且沒有加班費
跟她相同性質的同事工作內容約少她一半
薪水也只少她3000
是你正妹朋友能力太強,導致她的工作內容爆多?
還是相同性質同事屬皇親國戚?所以比較涼?
老闆沒辦法平均一點嗎?正妹同事一部份工作量給只有她一半工作量的員工?
我要閃人之後,資方大幅降低我的工作量!且要配備專屬搬重物工具人新進同事給我!

要我只做輕鬆部份的工作就好。
但問題是,只做輕鬆部份的工作,並不是我的人生風格路線!
且,我一個大男生,能眼睜睜看著別人搬,然後我自己都不搬?只做輕鬆的工作。這一定不可能阿。 (平均一個星期約一萬公斤左右)
且既然我浪費了時間在工作上,就是一定要達到很優的效率! 既然我撐不住原本的工作,只好投降認輸。 沒什麼只做輕鬆工作這檔事啦! 這是工作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