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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薪92元,離職還被扣薪

我跟店家不認識 不過你自己都還不知道 就這樣po 萬一不是 不怕被告死?
sendakgg wrote:
無聊查了一下 不知...(恕刪)

YC Liu wrote:
我跟店家不認識 不過你自己都還不知道 就這樣po 萬一不是 不怕被告死?


別這麼緊張 ~ RELAX ~

無聊查了一下 不知是不是這一間
這句話怎麼看 都不可能是肯定句
都提前告知了
還憑什麼扣10天呢?
案情不單純
Leonarka wrote:
都提前告知了還憑什麼...(恕刪)

因為合約還沒走完,提前離職

Leonarka wrote:
都提前告知了還憑什麼...(恕刪)

契約上寫得很清楚 契約期間內離職 就是扣十天薪水
無論多久前告知 只要在契約期間內離職 就是扣十天
白紙黑字 要告就去告吧


鄉民

沒有開發票的 店家都會有上報基本營業額 若真的超過 那就去報國稅局吧
頂多 店家照實開發票 商品變貴 消費者買單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金屬氧化半導體場效電晶體"
mosfet32 wrote:
契約上寫得很清楚 契約期間內離職 就是扣十天薪水
無論多久前告知 只要在契約期間內離職 就是扣十天
白紙黑字 要告就去告吧


鄉民 ...(恕刪)


你是這間店家?

不合理的勞工契約,本來就無效了
時薪低於法訂時薪
然後再訂立這種1年內離職扣10天的規定
一做就一定得做一年? 都民國破百年啦!!
還有這種古老的不平等規定!

這有上新聞頭條的潛力呀!!!
樓主快去報料並提告!
先不說樓主能拿多少
店家罰款有可能是30萬起跳喔

mosfet32 wrote:
契約上寫得很清楚 ...(恕刪)


合約不管怎麼訂, 違法就是違法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mosfet32 wrote:
契約上寫得很清楚 契約期間內離職 就是扣十天薪水
無論多久前告知 只要在契約期間內離職 就是扣十天
白紙黑字 要告就去告吧

鄉民
沒有開發票的 店家都會有上報基本營業額 若真的超過 那就去報國稅局吧
頂多 店家照實開發票 商品變貴 消費者買單


哀 鄉民
違法的契約是無效的 懂?
什麼時候讓你有公司法大於勞基法的錯覺了?
更好笑的是店家開發票,商品變貴 這句話..
所以你意思是開發票的店家都有問題囉?

ptx wrote:
當初上班就知道時薪92元,為何還要做?...(恕刪)


+1

時薪92是你上工前就知道的吧?!

如果這種薪水你都願意做, 你怎麼會期望老闆會依法資遣你?!

JasonStock wrote:
+1時薪92是你上...(恕刪)

奇怪 我從原po的文章內看不到他幾時有說早知道時薪是92元的
為啥有幾個人好像要故意轉風向塑造是原po自己的問題
這種心態讓人非常可議
加害人這種不去檢討
反而檢討被害人
照一些這種人的邏輯 那台灣一堆慣老闆苛刻員工的罪證不就都可以解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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