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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百出的員工, 誰該負責任, 請選擇

iamaminimalist wrote:
所以現代人的邏輯是
考不上好大學是政府的錯
找不到好工作是政府的錯
買不起房子是政府的錯
薪水少是政府的錯
自己的工作出錯是老闆的錯

你也蠻逗的,這樣能導出一堆政府的錯?你國小有畢業嗎,連基本邏輯都不會?

這本來就是老闆的錯,知道這個人有問題卻不趕走他。如果政府讓你考上好大學,但你其實不夠格,確實是政府的錯啊!如果你自己能力不夠考不上好大學,那就是你自己的錯,這樣的邏輯有很難?
跟本公司某位原先是主管
後來被降調工程師
但工程師的工作太久沒做
頻頻出錯
不斷找理由說是別人做的,他不在現場....
結果設備掛了
只好找人COACH他的行為及能力
重新把他當新人
重上新人訓練及評估
若不過
就放生嚕

iamaminimalist wrote:
錯誤百出的員工, ...(恕刪)


是公司的錯啊, 因為早該開除不除怪誰...lol

iamaminimalist wrote:
比起工作,他把更多...(恕刪)


他自己也知道他的工作能力很差,才會這樣用力經營關係。
依看過的案例,
這種人如果給他抱到大腿,當上主管會很恐怖。
整個部門都是他的狐群狗黨,別的部門要合作會氣到心臟病。
如果不想以後難過就要想辦法處理。
坦白說這個就是老闆跟主管的錯,有很多方式可以幫助他改善
包括用考績評比等等,只要差出問題就記錄一筆,每月公布所有人出錯的情況
每季檢討,連續2季前三名就限期改正,年底算總帳就一目了然,不改善就請他走路
原因就是老闆以及主管姑息,不然除非他的好朋友願意一直幫他修正,
不然只是時間問題,
而且會幫忙修正的人表示自己的工作太少,主管跟老闆不該多加一些工作嗎?
有甚麼好難的處罰下去就好了
畜牲打下去都會聽話何況是人
先把考績打到最低,然後執行績效改善計畫,再檢驗,未達標考績再打到最低,在執行一次績效改善計畫,如果還未達標,就能請他走路
這是勞基法的三振條款

路過喀 wrote:
別把過錯推給低薪員工


哪有說他低薪
年收至少過百萬


peggydoggy wrote:
這本來就是老闆的錯,知道這個人有問題卻不趕走他


他的錯都被其他員工被迫幫他修正了
老闆並沒有機會看到他的錯

Shawn732 wrote:
這種人如果給他抱到大腿,當上主管會很恐怖。
整個部門都是他的狐群狗黨,別的部門要合作會氣到心臟病。


你真的料事如神

事實上他當過主管,別的部門已經有心臟病和高血壓了



allen.c.taipei wrote:
原因就是老闆以及主管姑息,不然除非他的好朋友願意一直幫他修正,
不然只是時間問題,
而且會幫忙修正的人表示自己的工作太少,主管跟老闆不該多加一些工作嗎?


檢查出來退件再錯再退再錯,能因為不是好朋友就不檢查嗎?
這樣能說幫他的人工作太少嗎?

很多人說老闆的問題
事實上大多老闆都認為工作只要有人做就好了
他做錯你幫他改 也等於有做 當然沒差
一人做事 兩人檢查 老闆當然沒差




芭樂068 wrote:
先把考績打到最低,然後執行績效改善計畫,再檢驗,未達標考績再打到最低,在執行一次績效改善計畫,如果還未達標,就能請他走路
這是勞基法的三振條款...(恕刪)


原來有合法可以開除又不用付遣散費的條款

10年前我任職公司有員工就採用上班打卡但是罷工的方式,吵著要公司付遣散費資遣他

後來老板怕麻煩就給錢打發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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