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前我還住在新竹某國宅的時候,社區有84戶。管理室共請了2位員工,一位工作時間是上午8點至下午1點,另一位的工作時間是下午1點至晚上8點。上午那位也是管委會會計。2人共同的工作內容就是收發信件、包裹、管理費。2人年紀約50歲~65歲。週休二日,國定假日或颱風放假一切比照行政院人事局或新竹市政府公佈。2個人的薪水都是28,000元。害我都想要1人包辦這上、下午的工作了。
Jmax_Robin wrote:我幫你算一下,依一個月 30 天來算 30 - 8 (月休 8 天 ) = 2234000 / 22 = 15451545 / 12 (一天工作時數) = 129 (時薪)目前最低合法時薪是 140你開出的薪水,要別人作消防、防盜、監控、文書作業、英文要略通、外表要好看、身高要高你覺得是你找不到人,還是你給的薪水有問題呢。...(恕刪) 提醒一下月薪制,是例假日也算薪資的,所以日薪要以30日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