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這次勞基法修法,又開了好大漏洞給資方鑽


窮神都怕的人 wrote:
資方是不是吃素的我是不知道,但你幹什麼要讓資方凹你呢?...(恕刪)


你可以回去問你爸媽

如果他們老闆凹他, 你爸媽會做什麼回應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窮神都怕的人 wrote:
資方是不是吃素的我...(恕刪)


總統現在強硬的推這勞基法給某些族群

你有辦法幫那些族群如何不被硬凹強加他們身上嗎

若不行的話

何來指責他們為什麼要給資方凹呢?
個人淺見啦!這次修法雖然修得不好,但至少比沒有好,像以前還在資訊業的時候,我們除非是專案有賺錢,參加這個專案的人加班才能報加班,其他人加班到凌晨也沒半毛錢可以拿,更沒有補休可以休。

你說的資方玩法一或二都有可能發生,但換個角度想,玩法一就當作你把退休金暫時無息存在資方那,等你不幹走人的時候再一次領回;玩法二如果一年後才能領到,就當作是資方多給的年終獎金囉!

個人覺得啦!要政府完全站在勞工的立場很難,換做任何人執政當總統都不敢,這點我覺得老百姓應該要有這樣的認知,理由很簡單,除非台灣的投資環境非常優渥,投資人非常看好台灣前景,所以願意配合政府的政策把營利拿出來跟勞工分享,但...你覺得現在台灣的投資環境好嗎?暫且別說大陸放話2018或2020要侵略台灣,光是穩定供電供水這兩項台灣都沒這個把握,一個沒有穩定的水電地區,你覺得能夠吸引多少投資人來建廠開發?

你再想想,如果政府一昧站在勞工立場去要求資方要怎樣,一旦資方不玩了,把所有資金全部拿到大陸或其他國家去,你覺得勞工的下場會是什麼?你覺得政府有能力養這幾百萬勞工嗎?到時候不要說22K,你連10K都很難拿到,所以換作是你,你敢得罪資方嗎?

以上言論僅供分享參考,千萬別砲我
Smart
窮神都怕的人 wrote:
樓主在幻想吧,上有政...(恕刪)

你所說的加班全部換補休,以及無限期延伸目前已經發生在我們醫院
但我知道這原本就是勞基法所允許部分行業適用,而且換時薪是以底薪去換沒有倍數加乘
如今改成所有行業適用
這才是我所說的惡法爛法
這次確實是大開後門~ 但沒辦法 這次修法本來就是為了資方修的

台灣真的應該學學國外, 強制規定才有用, 勞資協商誰不知道都是講假的

台灣立法向來都偏向資方, 即便偶有偏向勞方的立法, 都會故意留後門給資方使用

yagami7215 wrote:
這次勞基法修法,又開了好大漏洞給資方鑽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拿人家薪水的悲哀
除非自己來做老闆
但老闆要自負盈虧
大家都有苦水要吐

naposin wrote: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拿...(恕刪)


人人當老闆

這世界就沒有員工了

加班換休的選擇權在勞工身上吧,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電子業很多都是責任制,連加班想換調休都沒機會,要賺大錢真的只能自己出來拼。
yagami7215 wrote:
這次勞基法修法,除了把加班時數彈性化以外,還把加班補休也入法了

這等於開了一個老大的漏洞讓資方鑽好鑽滿

修法後的加班補休時數 = 加班一小時換補休一小時

補休使用的方式跟期限勞資協議,期限到未休應發工資

我已經看到,很快就會有雇主開始大鑽這條漏洞了

玩法一 : 加班一律報補休,補休無使用期限 = 等你離開公司時再來討論你的加班費吧

玩法二 : 加班一律報補休,補休限制很短的時間內休完(譬如一週內),讓你休不完直接發錢

不要以為這樣很好,別忘了,加班費是133-->1.66。換補休時數是一比一。只要大鑽這個漏洞,雇主就可以用平日薪資讓員工加班加好加滿了。 再狠一點,"協議"一個較長的補休期限(譬如一年),等於你被苛扣的加班費,要等一年以後才拿得回來。雇主現金流滿滿滿...



當初在勞動部的草案沒有新增加班換補休這一條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是誰提的
詳細內容請自行到立法院網站找找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院總第1121號委員提案第21349號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為落實「週休二日」暨降低勞工年總工時之政策目標,以及輪班制勞工更換班次時至少應由連續十一小時休息時間規定,對於勞工身心健康有所助益,應儘速實施。另外「特別休假」制度在於讓工作滿一定時間勞工,得透過休假恢復身心健康,倘勞工願意遞延至次年度再行使特別休假權利者,對勞工並無不利,且符合特別休假係讓勞工得充分休養生息之立法目的,不應限制勞工僅能受領未休畢之特別休假工資。此外,現行實務並未針對勞資雙方以補休替代延長工時工資給付有所明文規範,運作上已產生許多問題諸如:補休時數未能如同延長工時工資享有加成計算、補休時數未能於一定期間休畢時得約定視為放棄,且無法向雇主請領延長工時工資等情事,造成勞工於延長工時已付出相當之勞力,卻無法領取加班費,亦無法獲得補休休息而受有雙重剝削之困境,應將「加班換補休」予以法制化以保障勞工權益。爰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二條之一、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yagami7215 wrote:
這次勞基法修法,除...(恕刪)




如果一個利潤好的企業

員工加班也許只要2500的薪資

卻能為公司帶來5000的利潤

你覺得老闆有可能讓你補休嗎?
在內線開著TOYOTA被外線的TOYOTA超車!!!你說悲不悲哀!慚不慚愧!丟不丟臉!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