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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員工年終你會如何給?


phS00313 wrote:
原來員工沒有說 "不" 的權利
這就是所謂的要員工做功德嗎 ???


員工當然有說不的權利阿

大家照勞基法走就好了

樓主你可以參考不同人的回覆
其實很多人就是這種心態

勞基法如果沒有規定一定要給年終
就不要給吧

大家照規矩走就好了

我跟你講
有一些人就是認為你多給是應該的...就像1.5個月的年終.
少給一毛錢馬上就到處亂檢舉搞死你




gpc5471 wrote:
看你們公司的想法
我也覺得加班是看個人意願
為何搞得好像要強迫?
有些人真的住很遠需要提早搭車
為何不能體諒
我朋友家的工廠一位op大姐60了
每天坐車來回兩個小時半有時三小時
他還每個月補貼車錢給她勒
有時候加班太晚還開車送她回去
何況現在多少人都改騎電動車省油錢了
為了公司還要改騎機車?
不加班就要砍人年終?
麻煩公佈公司名吧


甚麼叫砍年終?
年終是勞基法規定一定要給的嗎?

又有強迫誰加班了?
有被強迫那是強制罪, 直接報警就好了.

你沒辦法配合公司加班那是你個人自由, 公司當然只能尊重.
公司會不會發年終給你也是公司的自由, 你當然也必須尊重.
反正公司只要有違法的地方勞工都可以馬上檢舉, 這是沒問題的.

勞基法也沒有規定年終要發一個月

配合加班的人年終獎勵1個月
不配合加班的人年終也是獎勵一個月

那樓主你這是甚麼公司啊?
那你不如來上班的人跟在家睡覺的人都一樣發薪水算了!

樓主
這種員工如果過去一年表現可以
你年終就視情況多少發一些

但是你不能甚麼都不扣

我知道很多行業這段時間是旺季

要是我一定是扣他的錢
然後把扣下來的錢, 無論只有幾千塊
就全部換成現金, 在大家加班告一段落的時候, 現場告訴大家除了該給的加班費之外, 每個人另外給一千二千紅包, 是你感謝大家的辛勞.

直接拿現金在手上的感覺絕對是最爽的
匯到帳戶的只是數字

你處不處理不配合的員工
大家都看在眼裡
將來一定會有人有樣學樣, 而且還會說以前誰誰誰也是這樣

不是說你要虐待誰
員工跟公司本來就需要團結一心才有辦法一起成長
如果自私自利只顧自己的員工你多請幾個, 很快你就垮了.

你垮了也沒用
一分錢都不能欠

即使生意不好也不用想跟那些人講甚麼共體時艱
少領一分錢馬上就勞工局檢舉你
少給一塊錢馬上你就上蘋果日報變名人了

xxx333 wrote:
11月份到過年前是...(恕刪)

假如真的這麼絕..那就..

公告
本公司2017年年終獎金將分2次發放
第一次..農曆春節前
第二次..4月N日
年終獎金僅發放給還在職者

樓主的個案+看到以上公告..
就可以理解..為何有些公司年終分兩次發放..
union0 wrote:



甚麼叫砍年終?...(恕刪)

照這樣子的想法
所以人家要離職了,結案
資方有資方的考量
勞方有勞方的考量
所以不想加班不想共體時艱
也沒什麼不妥
早就擺明住很遠不能完全配合
也沒有意願這段時間要加班
所以並不是自願加班
結果砍年終殺雞敬猴嗎?




好吧,反正你認為勞基法又沒規定
所以最後一切還是看業主心情
我不相信這位員工
當初面試時從沒有提到過距離問題
也從沒有表明不能完全配合加班
業主之前可以同意,現在旺季就不行
旺季不配合就要砍年終?
大家自由心證吧
年終沒意外當初勞動契約上頭就有提到
除非該公司用人隨便不然一定有契約
雖然勞基法沒有規定年終獎金需發放
不過勞資雙方當時的契約均能證明
要照規矩走?那就照勞動契約走!
公事公辦




年終獎金沒給足檢舉公司高薪低報
年終獎金沒給足
直接檢舉公司勞動契約不合法
看看到時誰比較倒霉~
勞工意識抬頭的今天
這套思想已經不適用了
你今天到歐美國家這樣搞搞看
告到關門都有可能
台灣勞工也沒有那麼好欺負!
這要看當初公司怎麼跟員工說年終獎金的發放原則,
有些是規定只要前一年幾月以前到職, 就有資格領年終獎金,
當年度公司如果是發放n個月為, 做滿一年就是n個月, 不足就是n/12,
年終通常無關績效是根據到職日來計算, 這是避免底下主管亂搞員工,
因為很多公司人資在面試員工時都會不經意說年終n個月, 面試者通常認為是薪資一部份,
哈哈,,,,,,

建議把績效跟年終分開給付, 這樣真的會比較好管理也好說明,
覺得看老闆跟員工一開始面談的內容

1. 如果員工一開始就表明我住比較遠 無法配合工作加班
老闆一開始接受了 現在就不應該把這理由在拿出來講
甚至不應該因為他最近比較不受控就抹滅該員工一整年的努力
既然是"年終" 就是看一整年,而不是一個旺季
如果是季獎金 那另當別論

2. 推文都有說道,給該給的就好 剩下的拿來犒賞願意配合加班的員工
但,把該員工的年終砍0.5個月(?)後,
真的會把那0.5個月拿出來犒賞其他員工嗎??
如果做的道 那在砍

如果你是因為他不能配合加班的原因而砍他年終,
那我投反對票

如果你是因為其他員工工作表現比他好,
但福利卻比該員工糟而為其他員工報不平,
那你砍他年終補給其他同事我投贊成票

xxx333 wrote:
11月份到過年前是...(恕刪)


說簡單點 該給的就該給

不該給的就不要給

不要甚麼你會如何給
原來年終的評估還要把加班算下去喔~~奇文共賞
台灣人很奇怪,錢又不是你給的。
公司又不是你的,操什麼心。
這不叫霸凌什麼叫霸凌。
你在霸凌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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