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S00313 wrote:
原來員工沒有說 "不" 的權利
這就是所謂的要員工做功德嗎 ???
員工當然有說不的權利阿
大家照勞基法走就好了
樓主你可以參考不同人的回覆
其實很多人就是這種心態
勞基法如果沒有規定一定要給年終
就不要給吧
大家照規矩走就好了
我跟你講
有一些人就是認為你多給是應該的...就像1.5個月的年終.
少給一毛錢馬上就到處亂檢舉搞死你
gpc5471 wrote:
看你們公司的想法
我也覺得加班是看個人意願
為何搞得好像要強迫?
有些人真的住很遠需要提早搭車
為何不能體諒
我朋友家的工廠一位op大姐60了
每天坐車來回兩個小時半有時三小時
他還每個月補貼車錢給她勒
有時候加班太晚還開車送她回去
何況現在多少人都改騎電動車省油錢了
為了公司還要改騎機車?
不加班就要砍人年終?
麻煩公佈公司名吧
xxx333 wrote:
11月份到過年前是...(恕刪)
union0 wrote:
甚麼叫砍年終?...(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