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可以想想有什麼工作是可以讓妳快速證明自己能力的,面試時可以據以和公司談條件,起薪低點沒關係,但約定時間內達到績效就回復合理薪水(勞基法不允許雇主片面減薪,這使得守法的雇主不太願意一開始就給高薪,否則遇到會說不會做又盧的勞工就後患無窮)。上述作法,樓主自己得先釐清"績效"是什麼再和面試官討論,樓主的專長像是擅長支援性的工作,支援性的工作的績效較難被定義,樓主自己要先想明白點。
請問樓主你的"專業"技能是什麼?所謂的採購,專案管理,客戶服務,高階主管秘書, 並不是專業,對老板來講這只是助理工作, 替代性很高喔~~~~我所謂的專業是例如醫生/ 電機/ 水泥工/ 水電等,要有背景知識與實務技能才能"實體產出"產品的工作.用英文溝通協調, 打報告, 安排行程對老板而言是助理工作.
sylvia122935 wrote:如果你是我你會如何...(恕刪) 很不幸的是涉外業務、專案類的人选:熟女(已婚)、没背景(带槍跳槽)、不能出差、不能接受責任制(奬金制)若我是老板我也会觉得不好用⋯不过我不是
台灣確實大環境薪情不太好,出得起以及願意給好工資的好公司和老闆也有,但比例上來說太少,我大陸一個投資的公司(全是大陸人經營)的台方唯一副總,為了父親重病要回台照顧,提出辭職幾次慰留不成,回台灣找了很久工作一直不順利,他之前擔任六百人工廠的生產部副總有五六年時間,雖然說是冷門產業,但管理工作是原理相通的,回台灣他已經願意自己把十幾萬的月薪降低到4萬去求職,結果仍然是找不到,最後只能屈就3萬的月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