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不是固定薪資,資方自訂標準 說砍就能砍有保障? 也可以隨便個理由給一半? 也可以今年發明年取消不發?只靠獎金 加班費 這就是沒有保障的收入,不調月薪 資方就是想節省勞健保費,也不用繳太多錢給勞工退休金帳戶,裁員時 遣散費也低,特休假沒休完折現也少,時薪低加班費也少,搞這種名目有誠意? 有誠意就月薪加10%了 就不用再26K....
因為底薪要變更是很麻煩的,但是獎金就是握在手中彈性發放的,才有跟勞方喊價的空間,加底薪等於白白給的台G之前有人治的問題,但是一般基層,只要福利優於業界一個層級,多半選擇隱忍,因為值得反而部分有底氣的中高層的想法比較衝,會衝撞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