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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直接扣薪合法嗎


smile188484 wrote:
公司未經員工同意,直...(恕刪)


先不動聲色的收集所有的証據/紙本/記錄....
越齊全越好(有簽名的所有紙張/半年的打卡記錄/帳戶扣薪証明)
待要爆時去勞工局申訴,等發函給公司要申請調解就很好用了~~~
smile188484 wrote:
我打算離職後一次報出...(恕刪)


覺得可以先談看看…但八成會破局(帶個錄音筆)……內容勁爆的話或許可以給蘋果…
您是去上班
不是去鬥爭
既然在計較這30分鐘
代表您也不喜歡 這家公司了
哪就 快點離那職吧!
因為 公司也不會 喜歡您。

我的員工 常常比早到
下班了,卻常常要 趕
她們才要 離開公司下班。
上班時間8:30,要8:00到

這種凹人的情形,一般都是說早餐會報

說是一邊吃早餐,一邊討論手上的案子

問題是早餐要自備耶

不過話說回來,要開會的人通常不會是現場的作業人員

而是採購、專案、或廣告設計人員……

小弟覺得樓主應該是不適合目前的工作,所以才會被

調「直」

且確卻不分

且想要申訴

樓上說的不錯,樓主應該待不久了!






借版大的討論串發問一下
小弟在雲林某集團工作,公司會用台中港警局的測速槍(?)抓自己員工超速
被拍到超速要求員工扣款一千兩百元,請問這樣合理嗎?
申訴99%贏
但唯一有疑慮的是,如果還要差不多的產業裡面混,曾經檢舉公司的,離職後去相關產業HR在做調查時可能會發現此事而拒絕錄用

這就是現實社會啊.....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路意13 wrote:
您是去上班
不是去鬥爭
既然在計較這30分鐘
代表您也不喜歡 這家公司了
哪就 快點離那職吧!
因為 公司也不會 喜歡您。
我的員工 常常比早到
下班了,卻常常要 趕
她們才要 離開公司下班。


恭喜您有好員工,員工也喜歡這份工作。
我也不會跟我老闆計較勞基法如何,老闆也不太會計較像
出缺勤什麼的,大家把事做好比較重要。

不過,在中華民國領土開公司行號就要遵守中華民國法規,
這是基本中的基本,是個底線。做不到的話就要面對被舉發
裁罰的風險,公司沒有資格用內規扣薪水,這很明顯。
不過很多當老闆的並不清楚這些會有問題。

而且如果您是企業經營者,您應該很清楚,自願跟強制其實
完全不同。員工自動自發,工作是事半功倍;強迫員工做
「不願意」的事,絕對對企業長久經營絕不是好事。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其它似乎都沒什麼問題唯獨扣薪水是違法的,跟上面溝通看看如果不行只能申訴了

p111222 wrote:
去勞工局申訴後,所引發一些後果要想清楚....例如:你呆不下去此家公司....


有什麼關係,難吃就不要吃何必勉強呑呢?
p111222 wrote: 

可以去勞工局申訴看看!!
不過公司一定會查出是到底是誰去申訴的...(尤其是小公司)
去勞工局申訴後,所引發一些後果要想清楚....例如:你呆不下去此家公司....

別在那邊危言聳聽 不懂裝懂
最好是一定查的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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