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wang wrote:員工說經期不凖,上個月沒請,這個月月初月底各請1次,准不准假?(恕刪) 這讓我想起以前還在當工程師時,部門助理小姐因為減肥影響經期,兩周內請兩次生理假,主管提質問,這位姑娘說「阿就是來了阿,不然要我拿出來給你看嗎?」,一群男工程師在旁邊笑翻了,這個印象讓我後來當主管後,都不敢問這種問題,簽就對了,反正要怎麼算是人事單位的問題
若是公司擔心員工把生理假當特休放, 大不了遵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標準就好, 一個月不過一天而已, 而且全年不能超過三天, 多放的列入病假, 真的有那麼嚴重需要把員工當賊一樣? 樓上舉的員工濫用生理假跟公司要求提出不合理的證明刁難生理假是兩回事
pwwang wrote:生理假是規定在性別...(恕刪) 是呀,目前看過的公司不是沒有生理假,不然就是一個月一天。通常女孩子最痛的也就是那一天。不過真的會遇到那天連痛三天的女孩子,有時候看她們狂吃止痛藥就覺得很辛苦
kkboys wrote:讓我後來當主管後,都不敢問這種問題,簽就對了,反正要怎麼算是人事單位的問題 可能我都從事服務業,所以一直以來人資單位都照章辦事,生理假給就對了,希望能夠有證明才准假的,通常是現場單位主管。
jeel54321 wrote:這種抓到的,把它改成特休或事假就可以了! 問題不在假別,假別影響的是薪水,付薪水是老闆,老闆才不在乎這一點薪水,老闆在乎薪水的話,三年不加薪省更多。以本案言,一位女性員工假設薪水3萬,一年有3天不計入病假的生理假,等於公司一年才多給1500。罰10萬,等於可以給66位女性一年的生理假,還要上新聞。問題都在於人力調度,服務業往往當月最忙的那一天,就有幾位會特地挑出來請生理假。主管不爽,員工也不爽,政府應該要更有智慧去保護女性員工,而不是像現在勞工法令常是立意良好,但勞資都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