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間接人員很少請加班費的,要請也是很低調,例如一位採購人員下班後繼續和廠商連絡,結果過了一小時才"橋"好,幾乎沒有人會申請加班,當然因公司而異,我待過只要下班超過半小時就能請加班費的公司,但也只此一家,可以理直氣壯的申請加班費的通常是直接人員,例如產線作業員,領班...,加班15分鐘也照算.
記得以前剛畢業,應徵某公司是說早0830晚1800,結果是早0800晚1930公司私下規定業務必須提早半小時來印資料、開會討論跑的行程,0830才能打卡,並開始撒出去跑(這時候要印資料會被抓去電)晚上1800回來打卡,接著老闆指示業務要主動留下來開會,檢討今日業績跟聽老闆開示到1930甚至更晚每個星期六還要主動到公司上半天班整理1-5的客戶資料跟業績加班費是啥?還真沒聽過...畢業至今也快10年,直到最近才聽到台北市勞檢局去查這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