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加油
希望你在勞工局能找到你的基本人權
logo10 wrote:
感謝大家的回覆!明...(恕刪)
logo10 wrote:
當初因離家太遠所以我們有說以後有可能肚子大了不去上班!
但是公司就以這理由在其它員工回去上班就沒有要我們回去上班!
我們就跟公司協商勞健保各出一半撐到了生產完領育嬰津貼!
現在就是公司主張
要我們回去領遣散費
他說就是以到三月底後到八月底的勞健保公司所出的費用!
如果以三月底資遣孕婦可以嗎?
三月底資遣現在在來提出可以嗎?
logo10 wrote:
現在公司新今的員工走了很多個新來的員工又不會!貨趕不出來硬要我老婆回去上班!不然就去填離職單!現在鬧的不愉快!
logo10 wrote:
我們也沒跟他要八週的有薪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