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出水面 wrote:
公務人員連1.33...(恕刪)
要加班費,業務獎金或年終獎金就縮減,反正蘋果都一樣大,大大的老闆應該不是開慈善機構的吧。
上面大大說公務員假日加班、半夜加班都是1.0倍,
其實保勞保的至少還可要求加班費,公務人員假日加班,只有補休沒有加班費。平常半夜加班,一天頂多讓你加4小時,其他的..算你倒楣,事情多到做不完,加班時數直接貢獻國家,連補休都沒有。
等到6月,常常2~5月的加班費都還沒領到,最常見的還有,人事到7月初會寄給你一封電子郵件,說明該機關的加班費已經在3月用完,4~12月的加班只能補休,沒時間補休的,算貢獻國家,為國盡力。可以申訴嗎?可以!但沒用。真不知為何還一堆人要考公務員。認為公務員待遇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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