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zibin wrote:
證照好用,但勞安人員是吃力不討好的職務,在廠內應付生產單位、廠務單位就夠你煩了,再加上設施規則,以及新的過勞、人因、母性保護等規定,如果老闆不支持,沒多久如果有人檢舉,勞檢就過來,輕則開單要求限期改善(這方式最好,因為公務員要求的,老闆不敢不聽),重則罰款、停工,所以勞安人員職缺很多,會離開不會待久,有職缺出來的公司,基本上都是屎缺,因為原本的勞安待不下去,待不下去的理由很多,但通常都是老闆沒有充份授權,其他部門無法配合等等。



人力銀行上有的相關職缺,除非是大公司(福利好or名氣大),不然可以觀察那個職缺多久才關掉,就知道狀況了

公司守法的,職安人員很好做事,較注重名譽的上市櫃公司,「比較會」符合法規遵從事項

但在台灣,往往是應付交差了事,因為不落實執行就容易產生缺失或罰單(嚴重致人於死或導致工廠停工歇業),可想而知就是承辦人員辦事不力 (公司從頭到尾不支持,出事又要你揹)
職安、環保、消防,可謂三位一體...又塞又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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