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 室內溫度到35度 38度也是合法!!!!
公務員乖乖上班!不要作怪!
<文自蘋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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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後並未違規!!!
北市勞動局日前接獲自稱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員工投訴上班感覺悶熱,昨午1時勞檢處派員突襲勞檢,鎖定清潔人員、駕駛等勞工休息區,檢測二氧化碳濃度和室溫。北市勞檢處長江明志說,投訴人未表明是公務員或勞工,勞動局主管勞工權益,故僅檢查清潔人員休息區、駕駛室等地。
勞檢發現,相關地點二氧化碳濃度400到600ppm(parts per million,百萬分之一濃度),低於《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勞工作業場所超過5000ppm才超標,未違法。
室內溫度介於30~31.5℃,雖有點悶但有電扇,因《職安法》未規定超過多少溫度就不能工作,無違法問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也規範僱主應對夏季在戶外工作勞工提供休息場所、飲料等,但未規範室內工作環境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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