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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放假的補上班日,可以強制特休?

你可以不遵從公司政策來補上班要人事不能扣你特休一天.....相信人事會按勞基法同意你的要求,但年終獎金怎麼發、考績如何打...就不是你能知道的內規。


明著你可以要求但暗處不是你能提防的.

bnc339 wrote:
聽說過許多公司補上班日直接休假不扣假,當然也不是所有老闆都佛心來著
照規矩來補上班也就算了,畢竟確實是有多享受到一天工作日調整放假,誰也不占誰便宜

偏偏公司要選擇不上班,宣布讓員工選擇優先使用特休或者事假
被強迫多休一天假,還必須使用自己的特休,有一種放無薪假的感覺.....(恕刪)

有這好康
俺是沒遇過(分別在上市上櫃、中小企業及家族企業)
之前遇到這種狀況是直接請特休休假(還要事前請,因為同部門有這念頭還不少,要先協調好)
不過通常大老闆都會在下午出現(打完球後進公司)及點名

俺必較在乎的是
颱風天休息
之後叫你禮拜六補班
俺還寧願當天無薪
很好啊 其實也快過年了 公司實在也沒事 不如給你用特效抵銷 這樣很好吧
這沒有違法
南部最大的義聯集團也是這種作法
有特休的就強迫特休
沒特休的就強迫放無薪假但是不扣全勤
比較雖小的是當天行政值班的人
不但要扣掉特休,還是得來值班
風~~

bnc339 wrote:
聽說過許多公司補上...(恕刪)

其實那天如果公司不是用強制特休的方式
我們部門也基本上都用特休休光了
畢竟已經放習慣周休二日了
週六都懶得出來上班直接用特休了
當然公司有些部門人員需要留守
留守人員就用輪的或自願
對我來說有特休就拿來放的
有問過勞工局強迫休假是違法的,所以我們公司都會打同意書讓員工選擇要請特休、事假或是要上班,每個人都要簽名,有趣的是幾乎沒人選擇要來上班。
回到最初的概念,就如你所提的

bnc339 wrote:
調整放假不就是工作日與假日對調的概念


那不要對調不就得了!

誰規定了公司的假日,
勞基法第37條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
假日,均應休假。

但要注意的是,政府只規定了放假日,並沒有規定彈性放假日企業必須要遵守
彈性放假日只適用於公務機關,並不適用於民間企業。

意即不要對調工作日及休假是可以的。

也就是以今年過年來說:
公務機關放假是2/2-2/10
民間企業可以只放
2/2(六)、2/3(日)、2/4(除夕)、2/5(初一)、2/6(初二)、2/7(初三)
然後2/8(五)上班
再放假2/9(六)、2/10(日)
這樣也沒有樓主所說1/19要不要用特休的問題。
然後樓主如果想連放9天,最終還不是拿事假或特休來換,結果不也一樣。

估且不論考績、年獎掌握在資方手上,
樓主這議題,想必全台灣不會是樓主第1個想到,
但很多人是沒有意見的,
難不成樓主不要連續放假?
別人跨年放4天,你要放2天上1天再放1天?
別人春節放9天,你要放6天上1天再放2天?
別人228放4天,你要放1天上1天再放2天?

而如上述的2/8彈性放假日,就算公司只叫員工來發呆,
你要是有小孩,小孩放假你上班,小孩怎麼辦,
還不是又用事假或特休來處理。

法律沒規定的事,公司不要太過份,員工也不要太奓求,
才是合乎情理法的勞資關係。

當然,在我職場生涯中,也看過員工只看重自己的權益,沒想過合理性與否的人,
硬要公司同意他的訴求,
樓主當然也可以試試看,反正考績、年獎已決定
看公司會不會同意1/19不強制特休處理
也許公司就回到依法的勞工行事曆,過年只放6天上1天再放2天,
然後也許公司的後巷就會很精彩了。

circusboy wrote:
很好啊 其實也快過...(恕刪)


老闆感到欣慰
特休是勞工的,勞工排定之。企業無從替勞工決定何時使用特休。若未協商而迫使員工使用特休或擅自扣除其特休,絕對違法。
pwwang wrote:
回到最初的概念,就如(恕刪)


現在才看到這篇

沒錯,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的行事曆只適用公教人員

私人企業單位只要遵守勞基法就好

勞基法就是一年12天國定假,公司不必照著公家機關的行事曆彈性放假

至於直接拿行事曆來用的企業,還硬要員工請特休,我真的不懂是什麼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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