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klin wrote:
有人被加薪有被通知...(恕刪)
沒有錯,只要是任何變動,根據勞基法就必須是勞資雙方"合意"
理論上即使加薪也必須雙方同意
這是就法論法,不能資方"單方面"認為我是給更好的條件,所以不需要你同意,畢竟到底調整後的結果是好還是壞,這還是很見人見智的(當然加薪這件事,我想沒人會覺得是不好啦)
實務上因為不會有人拒絕加薪,所以雇主很少在加薪時要求員工簽同意書。而勞基法採不告不理,勞工不告就當做是默認了。而實務上應該也沒有勞工因為不滿雇主加薪未取得同意而告到勞工局的啦。
以我們公司為例,每年的固定調薪都是用"告知"的,朕要給你加薪了,謝恩吧! 這種概念
這麼多年也的確沒有任何一個員工因為不滿被加薪而提出意見的
不過有一年,公司要調整薪資結構。從原本的年薪12個月,改成年薪13個月,因為每年多一個月的保障薪資(等於調薪8%),但公司不想實際調這麼多,所以最後方案是降低每月本薪(約降3~5%),然後多給一個月年薪。最後每個人年實領約等於調漲3~5%。
這個調整就很有爭議了,因為就雇主來說,每個人實質還是有加到薪。但降低月薪提高年薪,這就不是雇主單方面覺得這是"加薪"就可以了,於是該年的調薪都發了同意書要求簽名。而實際上最後還真的有幾個人不同意調整而維持原狀的 (每個人算法不同,不能說絕對對或錯)
另一個有爭議的是升職,升職也不是雇主說要把你從一般職員升經理就可以升的。必須要員工同意,因為事實上的確會有員工不想升職的(很少,但真的有)
為了避免雇主單方面解釋,所以就法而言就是一律雙方合意就對了
加薪時雇主不要求員工簽名,是因為雇主知道不可能會有任何人不同意的,所以就省了這個流程
也許哪天有勞工告上勞工局說雇主加薪沒經過他同意,有案例出來後,應該雇主就會開始要求員工簽名同意了
事實上加薪這種事勞工也不必告上勞工局,哪天公司給你加薪,你不爽,可以直接跟公司反應 " 誰準你加我薪的! 我不要加薪啊!"
我相信公司很樂意配合員工想法的! 不必動到勞工局出面協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