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月新進一家公司,職稱業務助理,26K,無三節,年終1個月。
面試時就講了18:30才算加班(正常下班時間17:30),我當時想所以晚上休息一小時囉,通常不都吃飯啥的嗎,所以也沒有多問。
做了才發現簡直是倉管助理,常常站一整天,然後下班時間都18:00-18:50這階段,剛好沒加班費,而且這段時間根本沒休息!!也沒便當啥的,就是一直做事。
然後一個要走的小姐說,啊....這家公司就是"責任制"。
我頓時就無言以對.......如果是自己的能力不足加班我就認了,可是不是,而是公司制度就是要人晚走......
每天都這樣.........然後我提了離職= =|||
想找個準時下班的助理工作怎麼這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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