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tree wrote:你知道公司設置競業條款,競業禁止期間是要給補償金的嗎?表面上看起來限制離職員工3個月不平等,實際上這3個月公司還得付補償金,公司不付就是競業條款失效。.(恕刪) 知道,但這個補償金也很容易規避,原本要給你三萬塊薪水,現在告訴你,你的本薪是28000,2000是補償金,或是到了年底,年終獎金一個月,這個就是你的補償金,你有簽就有沒簽就沒年終…還是能規避的,只是覺得這個條款本身就很不厚道…
david92 wrote:知道,但這個補償金也很容易規避,原本要給你三萬塊薪水,現在告訴你,你的本薪是28000,2000是補償金,或是到了年底,年終獎金一個月,這個就是你的補償金,你有簽就有沒簽就沒年終…還是能規避的,只是覺得這個條款本身就很不厚道… 看你回文就知道你根本不知道去看一下規定吧!是離職後的補償金,規定是薪水一半也就是說,如果離職後沒有發薪水一半的補償金,競業條款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