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tt810523 wrote:多數的公司內應該都會備有一些簡易的藥物,讓臨時身體不適同仁使用吧我想應該都是出於好意,不知道您這樣問的用意是要幹嘛? The road to hell is paved with good intentions.
台灣法律百百種,要追究幾乎沒有人是法律完人,我舉個簡單例子,誰從小到大騎車沒壓過白線......這種出於好意備藥的誰會介意,除非真的有白目的抓扒子去檢舉,否則備藥這種事情幾乎大大小小公司都會發生,何時聽過因備藥被檢舉犯了藥師法?...之前不是有一則新聞說學校的護士沒醫師指示不得給予優點擦藥,衛生局會因此大動作去所有的學校找護士麻煩嗎?我跟你說衛生局才沒那麼閒做這種惹眾怒民怨的事,所以跟你說別在煩惱這種備藥雞毛蒜皮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