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地來說,業務單位適不適任不單指業績達成
廣義的範圍至少還包含了工作方式及態度、上下游關係互動、市場掌握等等
另外並不是單看數字就能代表了一切,因為數字也有可能是因為公司的保有資源而產生的
公司資遣妳的理由是:因工作績效及職務能力未達公司標準且有相當落差無法通過試用
就算妳一至三月業績都有達標,是不是也有可能符合我上述的兩點?
我覺得把矛頭單指向業績達成與否其實是一件不客觀的事
再退一步來說,公司資遣妳有可能也做好了應對措施
畢竟妳可能是第一次被資遣,但公司可能資遣人已經很有經驗了
但不管有沒有,妳確定在妳懷孕七個月的狀況下還要去搞這些動肝火的事?
而就算妳勝訴,往後難保工作如意,不資遣改調任別縣市也夠妳受的了
過去就讓他過去. 連說再見都不必. 就當作是放個屁. 反正遲早都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