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imo54353 wrote:小妹我在A公司任職...(恕刪) 準備好你的錄音機,以及信件備份,交接文件該做的也做一做,就直接告知公司按照勞基法你已經提出離職申請,幾號離職,剩餘休假你何時開始休起,有問題找勞工局。這種小公司擺明要凹你而已。
yuimo54353 wrote:小妹我在A公司任職...(恕刪) 沒那麼難處理3月30日預告說做到4月30日然後妳就正常上下班至於特休,就正常去請,你要最後面一次請掉,公司可能會不肯那妳就把特休一個星期放一天或兩天的方式放掉最後0.5天就放半天公司沒權利不給走,找不到人是他們的事…
yuimo54353 wrote:小妹我在A公司任職...(恕刪) 記得差幾天有沒上工和勞健保有關,一般都是前面休最後面帶人還是其他,最後一天要去打出勤新人沒意外就等下班...我有要走的人來打卡我就叫他可以回家休息,快下班在來打卡,問一下主管就好了
brotherneilss wrote:特休也應該是照比例的吧七天除12*4不然一月就不做,也有七天特休太不合理了 特休是給去年的貢獻度,跟今年幾月沒什麼關係所以給比例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很多公司 會跟員工這樣講並限制 每年6月前 只能休一半, 剩下的一半 要在6月後才能剩下的特休假其實都不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