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0958 wrote:
如題,我於2月中去...(恕刪)
大約8~9年前我也遇到過這樣的事情..不過那間公司在汐止..
也是相關品保人員..當時面試完畢之後...是用電話通知我說已經錄取..
而我住南投..聽到錄取了..也是準備要去戲只找住處..
不過我比開版大大好的地方在於..我那時候是沒在工作..而且住處也還沒找好..
對方就突然間打電話過來說..錄取取消了...因為怎樣怎樣的......
我當時也只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其實板大這個案子..可以提告的..但是..板大你要先去了解一下..
先不論官司輸贏...提告下去的時候..你要付出的成本.增加了多少??..
你把這些成本加一加之後..再去想就算你官司贏了..你能求償到這些成本麼???
如果沒有辦法..甚至扣掉你求償到的賠償金之後.損失的還比你租房子以及辭掉工作的損失總和還大...
那你就要考慮看看了..是要爭這一時的一口氣...還是說另想辦法了..
不過我是覺得..板大還是先去勞工局問看看...這樣類似的案子該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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