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患無 wrote:總之,政府只要公司有付最低工資以上的錢,還有給員工的錢有報稅公司就是合法。至於高於最低工資的加班費是你跟公司之間的問題,政府原則上不介入。(恕刪) 薪水三萬~只用底薪算加班費就是違法...去檢舉馬上就會有人來處理了..這跟最低工資一點關係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