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bb507 wrote:
我們老闆也是這樣鼓勵我們的
想買房的就多加班,將來年終就可以多發一點
不過確實也滿敢給的
我認為這樣判斷人的特質也蠻準的
33年前,來應徵的會問一句話:"有加班嗎?" 沒有的不要。
加班有加給,根本不用老闆鼓勵,大家都想做。
當時我自己領薪1萬8,有專業的加上加班約可領到2萬2(比老闆高)。旁邊32坪的預售公寓1間約80萬(我自己也買了一間)。
又過了兩三年,應徵者變成問:"每星期日都有休息嗎?" 沒有的不要。
PS:如果現在的老闆願意給員工的薪水是用6年薪可以買到公司附近的房子,我想1.2類的也會變成第3類吧。不過等他貸款還清後,說不定不會那麼努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