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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又在打自己的臉了

anddyliu wrote:
勞動部回應,只要經勞工同意,特休假出勤並無違法。若勞工同意於特休假當天上班,特休假共有3種變體方式:

1、可延後使用/勞資協議後,特休假改日再使用,但仍得於年度內休完。

2、換加倍工資/勞工於例假、休息日、特休假上班,雇主應給加倍工資。

3、轉換成補休/勞資協議後,可將加倍工資改換成補休一日。


所以說勞工真可憐
不只政府帶頭打
還有一些幫老闆和政府講話的人
特休現在就是年度內沒休完要強制發薪
你讓我轉補休沒錯還是一天假
但是這天假會沒有期限嗎?
公家機關的補休都有期限私人會給你無限期?
期限過了還休的到嗎?顆顆
要偷渡不合法的當然要找幾條做不到或是不想做的
但是合法的出來跟你講 例如1和2就是

再舉個例子
最近過年後有兩個上班日
就有聽到朋友說公司要求那兩天休特休
然後假日出來加班換補休
以現在制度這樣是賺還是虧?
不要說一天假還是一天假
"特休和休息日加班換得補休價值是不同的"

不爽不要做也是沒錯
反正總統都叫勞工去找老闆談了

sharks wrote:
所以說勞工真可憐不...(恕刪)


可以拒絕啊,為何不拒絕,我也不是幫政府講話,你拒絕後資方還硬幹就是告了,怕啥!!工作有這樣難找嗎??如果這間公司福利好到讓你不想走,那你也只好配合資方不是嗎??就像公務員一樣,常常被嗆不爽不要幹啊,但還是一堆人死命考,為啥?就是福利好和穩定度佳,即使犧牲一點也願意配合。勞方一邊工作一邊騎驢找馬,資方當然也是一邊交辦工作一邊想辦法省錢。還是認命一點,勞方有600W,但到現在也沒看到一個像樣的罷工,看看歐美等國,不爽就直接全國大罷工了,政府馬上出來拜託。

wessley wrote:
就已經休不到假了,...(恕刪)


是你老闆不好讓你休不到, 我老闆對我很好, 他會讓我休, 但政府改成這樣, 他不知道怎麼讓我休...

再說一次, 我不要特休換錢, 老闆給我的很多了...

我只要特休可以正當遞延, 讓我可以彈性運用...

至於特休換補休 根本不叫解套, 那叫做政府帶頭叫人民[鑽法律漏洞]

anddyliu wrote:
放不了特休?用官方...(恕刪)


跟資方部認真你就輸了,第一天住台灣?? 想辦法把自己變成跟資方部站同一邊的資方比較實際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
上面不是寫了勞資雙...(恕刪)


眼睛只有藍錄的人, 看什麼東西都不會公正的...

做得好我們應該給他鼓鼓掌, 做不好就一定要罵, 不要因為藍綠而文過飾非


我老闆就是好老闆, 我錢夠多了, 我要的是假, 可以遞延的特休,

而不是[鑽法律漏洞]的補休




anddyliu wrote:
是你老闆不好讓你休...(恕刪)


不是很懂你說的有甚麼差異
特休不能延,能換錢
但你不要錢要假
補休能延,所以特休換補休
你還是能放假

特休和補休都還是有時間性
時間內你不能休完,是你的問題還是你老闆問題?

還是說你覺得你的"假",你爽甚麼時候休就甚麼時候休
只要你爽你想累積放10年後休?


yutaiC wrote:
不是很懂你說的有甚...(恕刪)


聽朋友說他的公司就改成特休假的期限是民國9999年...

看到台鐵罷工的下場,還有華隆案勞工以肉身檔車阻擋資方偷賣資產,當時勞動部的反應~

為啥還有人敢說台灣勞工不敢爭取權益這種鬼話??

爭取的結果就是被資方+政府機關聯手打壓,這樣是要怎樣爭取??

autumnshu wrote:
自己權益要自己爭取。還是一句老話,不敢罷工和暴動就不要說自己的權益受損
勞基法第38條就訂得很清楚了,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今年沒休完很簡單啊,領到折算的工資之後,你明年再去請扣薪的休假,也等於是用特休換休假。這樣總比勞動部講的請特休又來上班,再去申請加班換補休來得合理。
勞動部的說法,就只是要讓雇主可以不用出這筆未休特休假的工資而已。但是如果你離職或是契約終止,這些已經先換成補休的特休假,老闆根本不需要給你錢,反而是勞方有損失。

seatree wrote:
這樣總比勞動部講的請特休又來上班

特休當日上班不就是取消請特休假而已,
員工當天上班,保有特休額度,很簡單的事,
為什麼要搞得這麼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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